公告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108學年度第2次自辦代理教師(第1次公告)錄取人員名冊。
主旨:公告本校 108 學年度第 2 次自辦代理教師(第 1 次公告)錄取人員名冊。
依據:本校 108 年 6 月 27 日「107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 9 次會議審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錄取人員如下:
國文科-增置員額代理教師
正 取:羅郁玫
二、甄選錄取人員請於 108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1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及郵局帳戶存摺影 本親自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 且可歸責於當事人者,經本校認定後,喪失受聘資格。
三、本校 108 學年度第 2 次自辦代理教師已錄取足額,不續辦第 3 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