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108學年度教育部擴大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約用人員甄選簡章(第1次公告)
一、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二、僱用期間:
1.本案依「108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擴大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專款補
助僱用,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09 年 7 月 31 日止。
2.若僱用原因消失或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
用或救助。
三、工作項目:
1.學校文書業務。
2.辦理學校庶務處理。
3.支援各處室活動。
4.校園環境維護。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
1.按約用 280 薪點,月支新台幣 34,916 元,惟上限以教育部補助經費 52 萬元為限。
2.於僱用期間,享有健保、勞保、勞工退休準備金及年終工作獎金等,實際補助金額依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金額為準。
3.約用人員之給假,依據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勞工請假規則未規定者,依勞動基準法暨性別工
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
五、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且年齡未滿 65 歲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者。
3.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且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
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5.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六、報名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2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七、報名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總務處。【地址: 98431 花蓮縣富里鄉永安街 52 號,
電話: 03-8831042 分機 13】。
八、報名費:無
九、應繳證件
1.檢驗證件:報名時繳交證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證
件以 A4 影印,裝訂成冊。
( 1 )國民身分證。
( 2 )最高學歷證書。
( 3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 4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2.報名表 1 份(如附件一,應正楷填寫)並貼妥最近 3 個月內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1 張。
3.個人自傳簡歷 5 份(如附件二)。
4.切結書(如附件三)、委託書(如附件四,親自報名者免附)。
其餘詳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