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1次代理廚工甄選公告(1次公告分2次招考)
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廚工甄選公告(1 次公告分 2 次招考)
壹、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勞動基準法、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等相關法規。
貳、甄選名額:正取 1 名(部分工時代理廚工),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限至 109 年 10 月 31 日止。
參、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甄選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7 條第 1 項所列之情事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
於放榜錄取後查證屬實,應予以無條件解約。
二、甄選資格
(一)持有中餐烹調-葷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A 類人員】
(二)最近 1 個月內之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其檢查項目需含概 A 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B 類人員】
肆、資格審查應備文件
一、 國民身分證。
二、 中餐烹調-葷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B 類人員則免)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除役證明書。(無則免)
五、 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籍身份證明者。(無則免)
備註:上列證件應備正本驗證,驗畢後當場發還。
伍、福利制度
一、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之規定,以勞動契約自 109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110 年 1 月 31 日止進用為原則(以學校實際簽約日起進用)。
二、部分工時廚工以時薪新臺幣 158 元計薪(每小時薪資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整,全月工時上限 120 小時),雇主負擔勞保、健保及勞退 6%。
三、餘依本校勞動契約訂定。
陸、報名
一、報名日期
(一) 109 年 7 月 09 日(星期四)至 7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09 時【A 類人員報名】。
(二) 109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至 7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09 時【AB 類人員報名】。
二、報名地點:花蓮縣豐濱鄉靜浦國民小學(花蓮縣豐濱鄉靜浦村靜浦 64 號)
三、報名方式:
(一)採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委託報名時請附委託書)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及符合報名資格及條件之證件正本,並繳交影本 1 份,以 A4 大小影印,正本驗畢當場歸還;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
(三)應繳交事項(請依序排列):報名表(自行黏貼 3 個月內正面脫帽照片、國民身分證及中餐烹調-葷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內)、切結書或委託書。
【注意事項】 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柒、甄選日期:
(一) 109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10 : 30 時。
(二) 109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10 : 30 時。
捌、甄選地點:本校 2 樓校長室(應甄人員請先至 1 樓行政辦公室等候,面試時將由工
作人員依序引導)。
玖、甄選方式:口試(餐飲專業知識與素養 30%、衛生常識態度等 30%、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等 30%、廚工經歷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