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南平中學110學年度第1次自辦代理教師 (第1次公告第3次招考) 甄選錄取名單
依據:本校 109 學年度第 8-1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 110 年 7 月 9 日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花蓮縣立南平中學 110 學年度第 1 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第 3 次招考錄取名單公告
(一)藝術與人文領域實缺代理教師:正取:江○倩。
(二)國文科代理教師:正取:從缺。
(三)本次藝術與人文領域已招足額,不再辦理第 4 次至 12 次招考。
二、正取人員請於 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攜帶身份證影本、大學及最高學歷影本、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影本),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