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辦理「花蓮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專任助理甄選
一、甄選員額及工作地點:花蓮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專任助理正取 1 名,工作地點為宜昌國民中學。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若持國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歷報考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含中譯本),報名時須繳驗相關證件。
(三)須具備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四)具電腦文書操作與溝通協調能力。
(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能配合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任務工作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七)無性侵害、性騷擾之犯罪紀錄者。
(八)男性無兵役義務或役畢或具緩召證明。
三、工作內容:
(一)協助中心英語教學課程發展事務、雙語教材編纂等。
(二)協助行政業務,具資訊能力,擅文書、美編、排版、影片剪輯、資料整理、資源網站維護。
(三)辦理研習、活動、會議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以上工作項目,得視業務需要予以調整。
四、工作時間依學校作息時間,每日工作時數以 8 小時為原則。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10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09:00-11:00 ;地點:宜昌國中人事室。
六、甄選日期: 110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14:00 起。
七、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