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國民中學甄選「約用人員(營養師)」1名(第8次公告)110.09.27修改
花蓮縣光復國民中學甄選「約用人員(營養師)」1 名(第 8 次公告)110.09.27 修改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光復國民中學。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 1 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 200 號(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五、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word 、 excel 、 powerpoint 等)。
(三)無 A 型肝炎、肺結核、傷寒、痢疾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者。
(五) 學歷要求:專科(含)以上。
(六) 科系限制:營養師之招聘經 3 次公開招聘仍無法順利聘任者,始得以專案經
理人代替,專案經理人應為,食品、營養、餐飲、衛生相關科系畢業為優先。
(七) 工作經驗:不拘。
六、工作項目內容:辦理學校午餐(廚房衛生管理、食材驗收等…)及校園食品管理
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必要時由花蓮縣政府統一調度。
七、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詳附件)、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式 2 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送)至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 200 號(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八、工作時間:自進用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九、待 遇:薪點 280 。
十、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28 日 16 時分止(以送、寄達為憑,如為郵寄請先評估依限寄達時間),逾時恕不受理。不論錄取與否一律不退件,連絡電話: 03-8701027 轉 209(人事室),有關工作內容請洽 211(護理師)
十一、甄選方式: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將擇優通知甄試。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一) 甄選面試地點: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二) 甄選面試日期及時間: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
十二、前開期間,投件報名人員如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一經錄用即公布於教育處及本校網站,並停止收件及報名,請有意者留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