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徵選 111 年度門禁人員1名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辦.
理。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需役畢)。
四、僱用期間:自 111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品行端正,形象良好,性情穩定,無不良啫好。
3.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4.具適切口語表達及基本書寫能力。
5.個人無刑事犯罪證明。(請向警察單位申請,最遲需於錄取後報到
日起 3 日內繳交)
六、特殊條件限制: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性騷擾及
性霸凌 之犯罪紀錄者。
七、工作項目:
(一)、上放學門禁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上述工作項目之詳細內容以契約內容為主。
八、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
路二段 97 號)
九、工資:以鐘點計薪,每小時新台幣 168 元(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調
整),含 該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於該月月底結算請款,隔月 10 日前
發薪)。
十、工作時間:
(一)開門:週一至周五上午 6 時 40 分至 7 時 10 分
(二)關門:週一至周五下午 6 時至 7 時 上述所規定之時間外之年假、
補假日、天然災害之停課日(詳 細內容以契約為主)。
十一、報名方式:有意願應徵者請填好報名簡歷表、攜帶身分證正本
(正本驗 畢當場歸還)、無刑事犯罪證明(可於錄取後繳交),以
及其他 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等,於 111 年 05 月 26 日(星期
四)前,向本校總務處報名並進行書面審查,符 合者請於下列時
間參加面試。
十二、面試時間地點: 111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本校
辦公室)
十三、甄選錄取結果:錄取公布時間: 111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五)下
午 5 時 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處務公告。
十四、報到:經本次甄選錄取者應於 111 年 05 月 30 日(星期一)上
午 10 時起 至 12 時止,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辦理報到手續;逾
期未完成報到 者視同自動棄權。
十五、聯絡方式: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03-8523984#118 游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