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111學年度第1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1次公告第3次招考)」及「111學年度第2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1次公告第2次招考)」錄取名單。
依據:本校 110 學年度第 10 次教評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本校辦理「110 學年度第 1 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1 次公告第 3 次招考)」及「111 學年度第 2 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1 次公告第 2 次招考)」,經本校甄選審議結果如下:
童軍(代理實缺):林晉竹(正取)、林佩妏(備取)。
理化(代理實缺):簡蕙瑱。
表演藝術(代理實缺):莊靜宜。
特教(身心障礙組)(代理育嬰留職停薪缺):施博翔。
附註:
一、 111 年 7 月 27 日接續辦理「111 學年度第 1 次自辦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1 次公告第 4 次招考)」。
二、正取者請於 11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合格教師證書、畢業證書等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