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11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1次公告第4次招考)甄選結果
一、本校 111 學年度第 2 次代理教師( 1 次公告第 4 次招考)甄選結果,經本校 110 學年度第 16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次:
1.學前特殊教育代理教師:
(1)正取:林家葦。
(2)備取:林靜莊。
二、錄取者,請於 111 年 8 月 15 日上午 8 時至 9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三、本務甄選所遺缺額如下:
1.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實缺): 1 名。
四、本次甄選訂於 111 年 8 月 15 日賡續辦理第 5 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