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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7

請明義、明廉、中正、中華、鑄強、宜昌、北昌、太昌等8所國小、各國民中學、體中、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填報「99年度歲出分配預算與計畫配合表(A4)」,於98年11月24日前送達本科彙辦。

一、請依照「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 99 年度歲出分配應行注意事項」填寫。
二、提供「藝能教科書款及原住民等審定本教科書補助款分配數」供參,各校亦可依實際支用情形妥適分配,惟如經審計機關查核執行率不佳時,請各校本權責核處。
三、國小電子檔請寄至 chiang@nt.hl.gov.tw 核章後紙本” 1 ”份,若有疑問請洽秀美。
四、其餘之電子檔請寄至 vivi8016@nt.hl.gov.tw 核章後紙本” 9 ”份,若有疑問請洽正宜。
五、請務必於 98 年 11 月 24 日下班前送達本科。
主辦單位: 主計處帳務科
承辦單位: 帳務科
發布者: 張正宜
連絡電話: 8220973
傳真號碼: 8236812
公告時間: 2009-11-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1-24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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