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申請教育部補助「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有「午餐廚房硬體修繕充實設備需求」學校,請於98年12月25日前免備文,將需求計畫逕寄或送至本府教育處體健科進行彙整。
一、依據教育部 98 年 8 月 21 日「研商 99 年度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事宜會議」辦理。
二、計畫內容須包括封面(校名、校長與計畫承辦人之姓名及電話)、學校基本資料與概況、廚房設施現況分析與改善理由、計畫內容、預期效益及九十九年度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午餐廚房設備經費需求表(如附件)。
三、囿於 99 年度本府午餐經費有限,須先用於補助貧困學生午餐費。請有廚房修繕需求之學校儘量提報計畫,本府審查後將依照學校實際需求情形,陳報教育部核予補助,結果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