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98優先區-學習輔導、98攜手計畫、98上課後照顧【經費結報表範例】各1份,請於 99.1.5 前送達本府教育處辦理核結作業。謝謝!
★98.12.29 課後照顧第 2 期款-經確認今天(12.29)撥入各校 ★
★98.12.24 課後照顧第 2 期款★
經查應於 98.12.28 (星期一) 左右,方能撥付至學校,請見諒!
★98.12.24 攜手結報請抽換★
附件【結報表範例-98 攜手】中「核准日期文號」應為「府教學」,請抽換,謝謝!
一、結報表注意事項:
(一)鐘點費:節數 x 單價(務必填寫)
1.98 優先區-學習輔導:國中 360 元、國小學期間 260 元、寒暑假 320 元
2.98 攜手計畫:國中學期間 16:00 前 360 元、寒暑假及 16:00 後 450 元
國小學期間 16:00 前 260 元、寒暑假及 16:00 後 400 元
3.98 上課後照顧:國小 16:00 前 260 元、 16:00 後 360 元
★【鐘點費】單價不同,務必分列填寫。
(二)行政費:
1.可歸類之物品應逐項填寫數量 x 單價
(如影印紙、碳粉匣、隨身碟、燒錄器、分攤學校水電費…等)
2.零星文具等可合併為 1 式 x 金額(總額請不要超 5,000 元)
3.學校辦理課業輔導如有實際需要,隨身碟、燒錄器、列表機等 10,000 元以下之物品可採購,惟應以全校共用,採購數量應控管,且不可每年採購,並作好物品登記及管理。
4.行政費支用額度需配合上課節數(每節 20 元),如因減班或其他因素致鐘點費需繳回,行政費亦需按比例繳回。
二、依據教育部規定「98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需報部完成核結後,方可撥付 99 年度經費,因此,請各校配合務必於 98 年度關帳前完成核結,以免延誤 99 年經費申請。
三、結報表送達之最後期限:請注意是【送達】
1.98 優先區-學習輔導: 99.1.5 前檢具結報表 2 份、憑證檢核表 1 份
2.98 攜手計畫-一般性扶助: 99.1.5 前檢具結報表 2 份、憑證檢核表 1 份、成果冊電子檔(光碟) 1 份
-國中提升方案: 99.1.31 前檢具結報表 2 份、憑證檢核表 1 份、成果冊電子檔(光碟) 1 份
3.98 上課後照顧:未申請保留之學校-99.1.5 前檢具結報表 2 份、憑證檢核表、教師上下班時間證明、成果冊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支出機關分攤表(有自費生之學校) 2 份
申請保留之學校-99.1.31 前(同上)
四、本處學管科於 99.1.5 起每日公告未核結學校名單。
五、「結報表範例」檔案內含「憑證檢核表」供參。
★ 各項經費難得,請儘量上完課程,將經費支用完。如無法於 99.1.5 前完成核結,請電洽承辦人。
★ 學管科承辦人:梁月卿 電話: 8462860-227 傳真電話: 846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