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學產基金與財團法人臺灣學產基金會合併辦理之98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請於99年2月5日前上網修正承辦人員相關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99 年 1 月 28 日教中(學)字第 0990501669B 號書函辦理。
二、為避免影響本學期申請資料上傳,造成審查、撥款作業延宕,各校基本資料(含承辦人姓名、聯絡電話、 e-mail 信箱等)有變動、不齊全者,務請於本(99)年 2 月 5 日前上傳填報完成。
三、相關網址如下:
http://203.68.3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