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軍訓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防部、內政部 99 年 2 月 3 日台參.國制研審.台內役 字第
0990001450F09908300303 號函辦理。
二、軍訓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國防部、內政部於中華民國 99
年 2 月 3 日以台參字第 0990001450C 、國制研審字第 0990000083 號、台內役
字第 0990830030 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如(附件檔)。
三、請學校役男管理人員預辦理役男折抵役期,計算折抵日數時,應遵循本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