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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公告:有關教育部補助本縣99年度第1期國中小開設本土語言課程經費相關事宜,請 查照.

1.依據教育部 99 年 2 月 6 日台國(二)字第 0990018685 暨 0990018686 號函辦理
2.請各校依附件(若無貴校,表示已收悉)內核定金額掣據請款,期限至 2 月 24 日止.文諒達
3.因經費不足,國中先核撥 75%經費,不足數待報部追加後,再行撥付
4.如 貴校承辦人近期內無法獲悉本公告,請 貴校輪值人員務必代為聯繫,儘速辦理掣據事宜,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許書彬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7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0-0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2-11 17:18: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