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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各級學校(館所)、補習班流感(含H1N1新型流感)疫情及停課通報系統」之通報作業規定,即日起免除強制通報作業,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監視資料顯示,國內春節期間未出現疫情,確定第 2 波疫情已結束,顯示現階段各項防治措施已有效遏止病毒傳播,該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17 條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第 11 條,已報請行政院同意解除指揮中心任務, H1N1 防疫工作將完成階段性任務,依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調整,回歸常態性運作機制。
二、 請各級學校(館所)即日起免除依「各級學校(館所)、補習班流感(含 H1N1 新型流感)疫情及停課通報系統」之強制通報作業,對日後學校罹患 A 型流感及 H1N1 新型流感個案,請至本部校安中心通報作業系統,以校安通報事件類別「疾病事件」「事件等級-丙級」進行常態性個案通報作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0-03-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11 16:20:00
點閱數: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