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花蓮縣99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複審團隊名單及複審訪視期程資料,請入圍團隊依說明事項辦理。
ㄧ、依據花蓮縣 99 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作業實施計畫辦理。
二、花蓮縣 99 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複審團隊名單詳如附件,複審評選委員到校訪視流程為:學校方案簡報(15 分鐘) 、 訪視委員詢答(15 分鐘)、 方案內容指導與討論。
三、.請各校依照花蓮縣 99 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作業實施計畫:第壹拾條花蓮縣評選資料中的「複審資料」規定,依序裝訂。
四、各校初審意見,將於 3 月 19 日分別 mail 至各校主要聯絡人,請各校盡量依初審意見修正。
五、花蓮縣 99 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作業實施計畫及複審訪視期程詳如附件,請各入圍複審團隊參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