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檢送「內政部99年單親培力計畫」及其第一階段公告各乙份,請轉知所屬學生周知運用,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3 月 24 日台社(二)字第 0990046370 號書函暨內政部 99 年 3 月 19 日台內社
字第 0990053476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弱勢單親家長本人就讀大學院校及高中職之學(雜、分)費及進修間 12 歲
以下子女臨時托育補助費,第一階段受理期間自 99 年 3 月 16 日起至 99 年 4 月 16 日止。
三、計畫內容及申請表,請至內政部社會司網站(網址:
http://www.moi.gov.tw/dsa/)及婦
女福利科網頁(
http://sowf.moi.gov.tw/03new/new03.htm)下載。
四、本項計畫申請人請於規定期限內向內政部社會司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356-
5418 蘇加添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