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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參加「中華民國9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會內賽膳雜及交通費補助,請參賽各校即開立收款收據送本府撥款。

1.上開補助學校為:花蓮女中、花蓮高中、玉里高中、花蓮高工、花蓮高商、四維高中、花蓮體中、玉里國中、三民國中、美崙國中、國風國中、秀林國中、新城國中、吉安國中、平和國中、光復國中、鳳林國中、自強國中、化仁國中。
2.為縮短撥款時間,請各校依據附件核定金額,儘速將收款收據送交本府體健科張維華老師辦理撥款。
3.核定公文另案函送各校。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維華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4-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16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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