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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99年度補助國中小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的收款收據,尚未繳交的學校,請於4月22日(星期三)前逕寄至學管科。

依教育部 99 年 3 月 24 日台訓(三)字第 0990046289 號函,請尚未繳交「補助國中小輔導教師減授課經費」的收款收據之學校,於 4 月 22 日(星期四)前逕寄至學管科,以利後續核撥該項經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邱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4-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22 12:05: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