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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縣99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遴聘辦法,請符合資格之本縣國中小教師踴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一、依據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二、 99 年度起,本縣計有國語文學習領域等 22 個輔導團,請符合資格之本縣國中小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99 年 5 月 17 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需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並檢附相關專業成長紀錄送教育處督學室古淑珍老師。
四、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遴聘辦法暨報名表」及「花蓮縣各學習領域(含重大議題)團」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古淑珍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0-04-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30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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