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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99學年度課程計畫審查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一)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核要點辦理

二.由於教育部規定課程審查需要在 99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審查(包含修正後複審合格)
所以 99 學年度課程審查計畫的作業期程(附件一)略微更動並提前
請各校詳閱審核注意事項(附件二)
並踴躍參加 5 月 12 日(三)於瑞美國小及 5 月 19 日(三)於南華國小的'學校總體課程計畫撰寫
與實務工作坊'

三.檢附 99 國小課程計畫表(附件三),99 國中課程計畫表(附件四),99 國中小課程計畫自我檢核表(附件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洪以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1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0-05-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5-11 16:19:00
點閱數: 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