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28024

參加98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決賽,獲團體組及個人組甲等以上成績學校,請於6月10日前將敘獎名單送社教科

一、參加 98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決賽,獲評定團體組及個人組甲等以上成績 〈如附件〉請學校轉知個人組獲獎學生,如其指導老師(限 1 人)係服務於本府所屬之公立國民中小學者,請協助提報敘獎事宜。
二、指導老師非本縣轄屬教師者,得於敘獎名單中註明請頒本府獎狀。
三、敘獎建議名單紙本請於 99 年 6 月 10 日前核章後寄送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詹春美彙辦(免備文),電子檔請另 e-mail 至 chuem22@hl.gov.tw 信箱。
四、檢附「98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成績及敘獎建議名單空白表」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6-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04 10:23:00
點閱數: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