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重要且特急件】有關各國中應屆畢業生99學年度高中職申請入學報名,請學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以維護學生權益,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6 月 7 日部授教中(二)字第 0990509171 號函暨 99 年 6 月 7 日行政院核定教育部自 99 學年度起實施「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辦理。
二、各國民中學報名參加 99 學年度申請入學應屆畢業生,已繳交申請入學報名表並完成選填志願者,若因本方案公布而擬變更志願者,請各國中予以協助選填志願及報名事宜,俾如期於 6 月 8 日、 9 日向各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委員會完成報名。
三、本案如尚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聯絡電話: 04-37061310 、 04-37061302 (高職-第三科梁碧芬小姐、徐賜珍視察); 04-37061207 、 04-37061210 (高中-第二科黃秀茶專員、林美伶小姐)。
四、有關教育部「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說明,請點選下方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