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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8

請各國中小於6月11日上午10時前執行「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系統網站資料填報及更新作業,6月11日上午11時公佈未填報名單。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6 月 4 日台軍(二)字第 0990095243B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已 99 年 3 月 11 日台軍(二)字第 0990039262 號函,通知各級學校配合更新填寫旨揭系統網站緊急聯絡人資料(單位主管、業務主管、承辦人、代理人)諒達,惟查部分學校填寫不全或仍未填報,為避免造成災害防救工作貽誤,請於 99 年 6 月 11 日前務必完成教育部旨揭系統網站「緊急聯絡人」資料檢視、增列及更新工作,後續教育部將不定期抽測,其結果列入教育部統合視導「校園安全工作」項目執行成效考評,針對缺失學校,本府將依權責議處。
三、下列人員,為各級必需填註於緊急聯絡人增修欄位內。
(一)單位主管:校長
(二)業務主管:總務主任→ 物安
(三)學務主任 → 人安
(四)代 理 人:庶務組長 → 物安代理人
(五)代 理 人:生教組長 → 人安代理人
四、填報相關作業請參閱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06-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08 14:01:00
點閱數: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