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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1

請有意開辦100年度國民小學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專班之學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一、請依下列規定編列旨揭課後照顧專班概算:
1.教師鐘點費:以每小時 260 元計算,如為外聘則請加計公付勞健保費用,如由校內教師擔任則免計。
2.助理教師鐘點費:以每小時 95 元計算,視開辦班級學生參加人數、學生障礙程度及需求核予,並請計算公付勞健保費用,如無需求則免計。
3.行政費:每年每班 7,000 元。
二、本次調查之開辦期別為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及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請有意開辦之學校分別計算所需經費。
三、請於 99 年 6 月 30 日前將概算表傳真(03-8462780)至本府特教科憑辦或 mai1 至( wutu@nt.hl.gov.tw)信箱。
四、檢附概算表 1 份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吳毓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06-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21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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