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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公告」為彙整本縣「加強補助國民教育經費」計畫,請各校於7月26日前提出符合該計畫申請項目之經費概算表、補助彙整表及實施計畫書(本次公告新增),以利本處彙整後報教育部申請補助。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時間為 7 月 9 日(03746 、 03768 號),相關內容請參閱該公告。因教育部要求本計畫需檢附各校實施計畫,故本公告請各校補寫實施計畫書,並延長申請時間至 7 月 26 日。
二、請已送經費概算表及補助彙整表至教育處體健科之學校,依已送府之經費概算表及補助彙整表內容,填寫實施計畫書(內含經費預算表,詳如附件),於 99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實施計畫書」1 式 3 份郵寄或親送(可免備文)至本府教育處體健科吳珮君科員收。
三、另外,請欲申請本計畫之學校,將「經費概算表」、「補助彙整表」及「實施計畫書」電子檔先行傳送至 pagin@hl.gov.tw 。已將經費概算表及補助彙整表送本府者亦同。謝謝。
四、本計畫可申請的項目有限,建議可申請學校飲用水改善、健康中心設備(牙醫診療台、視力檢查儀、自動身高體重計等)、綜合球場及運動場整建(含跑道)。本府 100 年不編列上述項目之預算補助經費,請各校於本計畫中提出,以免向偶。
五、本計畫為 99 年度行政院特別預算經費(教育部匡列予本縣額度高達 4200 餘萬元),機會難得,請踴躍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吳珮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7-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7-21 10:24:00
點閱數: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