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花蓮縣99年度第2期(8/30至12/31)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複核一覽表,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核定表所列補助鐘點費及代理教師所需經費,內含勞(健)保險費、勞保退休提撥金等。
二、自 98 年 1 月起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五點,兼任輔導教師之減授節數所需經費不再由本補助經費支應,改由教育部訓委會友善校園計畫補助經費項下支應。本次經費亦不含國教輔導團領域召集人及輔導員減課節數,此部分經費由國教輔導團另行核給。
三、因 99 年度第 2 期增置國小教師員額( 2688 專案)經費有限,本府不再追加補助學校經費,請各校務必於核定總經費額度內依規定聘用相關兼任、代課、代理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四、旨揭複核表經費未含調用缺代理教師所需經費,確切核定經費仍須以正式公文為主。再次感謝各校承辦人的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