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公告》請各校以公務線上填報系統填報99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相關資料【ID703】。
一、依據本府 99 年 5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0990088977 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暑期青少年安全活動空間,維護其身心健全發展,結合中央與地方政府力量,積極面規劃各項體能、休閒及知識學習活動;並預防偏差行為及被害,以營造優質青少年成長環境,特定訂「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實施計畫。
三、本計畫期程自 99 年 7 月 4 日零時起至 8 月 29 日 24 時止,請各校自即日起至 9 月 3 日止以【公務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相關資料。
四、請各校辦理事項:
1.「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熱力青春休閒活動優良民間團體推薦表
2.開放校區(校園為開放空間,無門禁)
3.辦理「親職教育或生命教育」
4.辦理「暑期少年休閒育樂活動」
5.辦理「結合民間團體辦理暑期少年休閒育樂活動」
五、本案列入中央對地方考核項目,請確實配合辦理。
六、各校填報情形,詳如「填報結果」(於填報系統上「報表名稱」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