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99年度教育儲蓄戶之學校請留意"專戶名稱"並於8/16(一)12:00前修正完畢。
◎近來有民眾反應教育儲蓄戶網站上學校資料不正確所產生的問題如下:
一、專戶名稱應註明分行:(有捐款者因為學校未註明分行而遭銀行退件,來回奔波造成不便)
★正確寫法應為__銀行__分行
二、學校的專戶名稱未冠以「學校教育儲蓄戶」:(專戶名稱未標註「學校教育儲蓄戶」等字樣,轉出行(郵局)於收件後鍵入轉帳(並收取手續費),卻遭轉帳受款之某分行退件,只因匯款人匯款單上僅依某校網頁所載戶名填註校名,未標註「學校教育儲蓄戶」等字樣,轉出行(郵局)乃電告該筆款項因被轉入行退匯,須重新辦理匯款並另需再繳一次匯款手續費。)
★依據教儲戶要點之規定,正確名稱應為「花蓮縣__國民中(小)學教育儲蓄專戶」
請各校承辦人上網確認並修正,感謝您的配合!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