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100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請各校踴躍申請辦理。
一、本案業已於 99 年 8 月 31 日府教輔字第 0990150480 號函諒達。
二、本計畫以學校(園、所)為單位提出申請(國小和附設幼稚園需分開申請), 99 年度原已有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請用舊有帳號密碼登錄網站。< font color="#FF0000">100 年度欲新申請之學校(園、所),請向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聯繫,並發 Email 至 bestlee@ms28.hinet.net 信箱,俾利協助提供新帳號密碼。
三、計畫補助經費係以推動客語生活化相關活動運用為限,用於加強客語教學、辦理客語社團及客語情境布置等。
四、本計畫之教學鐘點費,原則用以支應學校客家社團、客語藝文展演,及客家民俗才藝等,並請依教育部「教學鐘點費支給標準」規定辦理。
< font color="#FF0000">舉凡五、舉凡客語歌唱、客語戲劇指導、才藝競賽、客家美食教學、文化資產參訪、客家傳統文化傳授,如做甕菜、擂茶教學等學校教育特色發展,以及如客家獅、客家偶戲、客家藍染、客家草編、客家古蹟文化遺產導覽等特殊客家技藝指導傳承,都可以申請。
六、本案申請期限為 99 年 9 月 30 日前,詳細內容請參閱前述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