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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急件!「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有關充實健康中心部分,請99學年度申請校牙醫之吉安、東里、康樂、明義、新城國小,有意願申請牙科診療台者於明日下班前提出申請。

請學校於 99 年 10 月 26 日下班前【逾期不受理】依附件計畫範例提送計畫送本府轉部申請,計畫內容請確實依據經費一覽表 1 式 5 份;附件 8 及 8-1 計畫內容繕打核章 1 式 2 份【本補屬資本門,學校提出申請金額於 100 萬以下,請核實提出申請計畫,務必能於 99 年 12 月 31 日前能完成發包,將計畫核完章於 99 年 10 月 26 日下班前送府轉部申請辦理】,並 E-mail 至 linda@mail.hlboe.gov.tw 承辦人高小姐信箱。
本案針對 99 學年度校牙醫之學校提出申請。(活動式牙科診療台補助上限 13 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連絡電話: 8462860#350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10-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0-25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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