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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有關--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學生生命教育體驗學習活動」

一、 100 年度
學生生命教育體驗學習活動
1.審查原則:
A.學校依需求及特色,規劃跨校性或單一學校之學生生活體驗活動。
B.生活體驗活動如戶外教學、社區服務、模擬體驗、實作體驗…等、
2.補助工作項目與經費上限:
A.跨校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10 萬元。
B.單一學校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3 萬元。
3.檢核內容:請備全生命教育之生活體驗學習活動計畫,應加強「生活實踐與體驗」之活動設計。
4.可參考「教育部友善校園工作手冊」撰寫。
5.請於 11 月 17 日(星期三)前送件申請。

二、 99 年度
1.本項經費請於活動結束後 2 週內(最遲 99 年 12 月 10 日前)檢附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一般支出憑證檢核表 1 份,送府辦理核銷事宜。
2.請於活動結束後 4 週內(最遲 99 年 12 月 24 日前)檢附「活動成果」、「教育部補助或委辦學生事務與輔導各項工作計畫執行成效摘要表」〈含電子檔〉送府。
3.獲教育部補助學校如下:
體育中學
吉安國中
壽豐國中
新城國中(已核銷完畢)
豐山國小
卓清國小
玉里國小
中正國小


三、相關資料請參考「處務公告-編號 05480 ,公告時間: 99 年 10 月 19 日 19:3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0-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1-01 10:39:00
點閱數: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