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補助「99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經費,長橋國小、崇德國小及大興國小迄今尚未辦理核銷,請儘速辦理核結。
說明:
一、旨揭經費本府前於 99 年 2 月 22 日府教國字第 0990026645 號函核定在案及依據本府 99 年 11 月 12 日府教國字第 0990198863 號函諒達,請 貴校於 99 年 11 月 30 日前檢附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及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報府核銷,惟貴校迄今未依期限辦理。
二、有關本案經費核銷事宜,請貴校儘速於 99 年 12 月 15 前辦理核銷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