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明義、明廉、中正、中華、鑄強、宜昌、北昌、太昌、中原、忠孝、北埔及中城等12所國小及各國中、體中、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填寫「100年度歲出分配預算與計畫配合表(A4)」,並於99年12月16日下班前
一、請依照「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 100 年度歲出分配應行注意事項」填寫。
二、「藝能教科書款及原住民等審定本教科書補助款」不予分配,各校依實際支用情形向教育處申請。
三、國小「100 年度歲出分配預算與計畫配合表(A4)電子檔請傳送至 slchen @nt.hl.gov.tw 及核章後紙本 1 份送帳務科。(注意開啟 100 年度國小預算分配電子檔時,請點選不要更新進入)。
四、各國民中學、體中、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 100 年度歲出分配預算與計畫配合表(A4)電子檔請傳送至 kini1117@nt.hl.gov.tw 及核章後紙本 9 份送帳務科。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帳務科蔡莉貞 電話: 8227171#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