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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2次更正】:教育部補助99學年度上學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已撥付本縣,為及早撥付各校,請各國中小依附件金額即刻掣據送教育處彙整,請 查照。

說明:
本案經教育部精算後,少數學校交通費有變動,請各校確依本次公告金額為主.

檢附教育部核定文(附件 1). 本縣交通費清冊更新 1229(附件 2). 交通費補助基準表(附件 3)
請 各國中小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蘇愛志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1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0-12-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29 16:09: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