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有關「99學年度第一學期國中技藝教育學程」,請各校於期限內辦理經費核結作業。
一、依據本府 99 年 10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0990186655 號暨 99 年 6 月 1 日府教學字 0990089829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 100 年 1 月 20 日前執行完畢,於 100 年 1 月 30 日前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應依規定繳回。
三、本案受補助學校如下:私立四維高中、國立花工、私立國光商工、私立中華工商、玉里高中、花蓮高農、光復高職、花蓮高商、美崙國中、花崗國中(已完成核銷)、國風國中、自強國中、吉安國中、宜昌國中、化仁國中、新城國中、秀林國中、壽豐國中、
平和國中、鳳林國中、萬榮國中、光復國中、富源國中、瑞穗國中、玉里國中、三民國中、
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玉東國中、豐濱國中、南平中學、慈濟中學。
四、各校核定金額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