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請99學年度執行公私立幼稚園輔導計畫(方案二)及(方案三)之學校,請於100年1月28日前將相關成果手冊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
一、依本府 99 年 8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0990130460 號函暨 99 年 11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0990200340 號函(文諒達)。
二、方案二成果須包含如下(紙本及電子檔):
1.單次受輔及輔導報告。
2.第一學期受輔及輔導簽到表。
三、方案三成果包含如下(紙本及電子檔):
1.第一學期園所計畫、年度計畫、學期計畫、各月主題網、活動設計(活動流程)及教學省思等資料。
2.園所實驗成果報告表。
3.第一學期受輔及輔導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