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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有關本縣100年度國民中小學免費課後學習輔導計畫相關事宜,請各校配合辦理。

一、邇來接獲家長及學生陳請,有關學校調查學生參加免費課後輔導計畫之相關說明,有下列未臻完善之處,與本府原計畫精神不符,請學校加強與家長溝通,避免誤解致影響計畫實施成效。

二、參加課輔學生由家長接送,學校仍需留意學生放學之安全,不宜於調查表內說明「學生由家長接送,安全自行負責」等字樣。

三、課後學習輔導由學生自願參加,家長簽名後確認,不得強迫學生一律參加。

四、課後學習輔導不得安排新教學進度,以維護未參加課輔學生之學習權益。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王筱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0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1-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1-17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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