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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00年1月26日以臺體(三)字第1000001924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要點)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 月 26 日臺體(三)字第 1000001924D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補助各級學校、縣市政府及全國性民間體育運動組織或團體辦理體育運動,特訂定該原則。
三、發布令影本及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修正規定如附。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吳珮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1-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1-27 11:25: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