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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作為,減少居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發生,請各國民中小學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 月 20 日臺國(二)字第 1000019603A 號函辦理。
二、 鑑於國內居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自 10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7 日止已發生 21 件,造成 1 人死亡及 62 人受傷,為減少類似事故發生,請各國民中小學至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下載專區(http://www.nfa.gov.tw/nfa_k/)參考並下載相關宣導影片及防災資料,將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觀念融入相關課程教學中,以強化國中小學童之防災教育認知。
三、 並請各國民中小學聯絡當地消防單位,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料,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謝志鴻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2-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2-10 17:12:00
點閱數: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