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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及第20條修正條文」影本1份,業奉總統於中華民國100年1月5日以華總一義字第09900358591號令公布施行。

一、依據本府 100 年 1 月 14 日府社勞字第 1000009837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原函影本及修正條文等相關資料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2-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2-14 11:13:00
點閱數: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