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校毒性化學物質申報相關問題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開發完成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照網路申辦(線上申請)功能,即日起辦理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及核可文件之申請、展延、變更、換發時,請透過「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業者端)」(網址:
http://flora2.epa.gov.tw/toxicweb/)登打申請書、相關資料及上傳應檢附證明文件等,再透過系統列印申請資料後至本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二、請各校調查是校內是否存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公告之「公告毒物一覽表」項內毒性化學物質(附件一),並提出申請,以免觸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