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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花蓮縣政府99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校4合1工作檢核與輔導實施計畫」及檢核學校名單各1份(如附件),請學校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資料採線上傳送及審查採線上審查方式辦理,各校先行依下列說明備妥相關資料,待網站建置完成後,另行通知進行資料線上傳送事宜。
二、資料格式:
(一)資料夾名稱請分為體育、健康、環境及午餐等 4 項,並分為檢核表及佐證資料 2 項資料夾。
(二)檢核表分為體育、健康、環境及午餐等 4 項工作檢核表,每項檢核表內含工作項目、特色、困難與建議等 3 部分(檢核表另附)。
(三)佐證資料:
1.針對工作項目內容提供必要之佐證資料,檔案名稱請以所對應檢核項目編定之,如體 1-1-1 、健 2-1-3 、環 3-2-4 、午 4-1-2 。
2.佐證資料(計劃或成果)以 word 檔 A4 直式橫書格式, 14 號字、標楷體呈現;每項編號之成果照片以 4 張為限,並附照片說明。
(四)辦理期程:
1.各校資料上傳: 100 年 4 月底前完成。
2.評審委員線上評審: 100 年 5 月底前完成。
3.結果公告: 100 年 6 月中前完成。
(五)掃描之佐證資料文件請以 PDF 或 JPT 檔格式呈現。
三、檢附實施計畫、 4 合 1 自我檢合表及受評學校名單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邱忠信
連絡電話: 8462860#352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3-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16 15:14: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