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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調查 《重要提醒》有關『教育部各縣(市)校外會調查轄內學校霸凌件數彙整表』,請各校於每週四(週一免填報)下午2時前填報,無者請填「0」,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100 年 3 月 17 日通報辦理。

二、請各校於每週四日下午 2 時前以本府教育處網頁公務填報系統線上填報「學校霸凌件數彙整表」,無者請填「0」;有者請再填「重大個案請填具事實及處理摘要說明」,免填「重大個案請填具事實及處理摘要說明」。

三、同一案件具有多種霸凌類型,請以最嚴重擇一類型填報。

四、經媒體報導、家長或學生反應之霸凌案件,應先列入疑似案件處理,至是否為確認個案,由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進行確認。


五、附件為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請各校自行下載參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3-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3-28 14:17:00
點閱數: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