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至環境學習中心進行校外教學,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 為強化校外教學本質及與環境教育之連結,並配合環境教育法施行,教育部結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辦理本計畫,鼓勵學校至環境學習場域進行校外教學。
二、 100 年度本部推薦共 20 個環境學習中心,參加學校可獲交通租車費補助(單日型每車/梯新台幣 5,000 元、二日型 8,000 元),名額有限額滿為止,至遲 100 年 11 月 20 日截止。
三、 各環境學習中心簡介、報名方式、課程及注意事項等訊息請至本部環保小組網站「資料下載區」查詢,網址:
http://www.edu.tw/environmental/。
四、 本案部分中心開放高中職參加,報名及補助款撥付請逕洽各中心連絡人,不須透過教育部報名。若為參與教學課程中有任何意見反應, 請與教育部環保小組陳昶霖先生/蕭文君小姐聯繫,電話: 02-77367913 。
五、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建請教師指導學生運用學習單或學習手冊,並結合校內課程進行教學,以整合學習成果。
六、 為因應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規定,本計畫執行每梯次課程皆須進行至少 4 小時。
七、 學校於參加後建請教師請至「台灣綠色學校伙伴網路」網站進行校外教學提報分享,網址:
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