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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經費,請受補助國中小於100年4月7日前分項掣收款收據送本府教育處各承辦科辦理撥款。

1.本府 100 年 3 月 30 日府教國字第 1000052679 號函諒達。

2.請各校依【經費核定表】之金額分項掣收款收據,例如玉里國中獲補助項目為「推展親職教育活動」、「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及「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因此需要送 3 張收款收據,非以合計金額送 1 張收款收據。

3.收款收據請分項送各承辦單位:
( 1 )推展親職教育活動:社教科-梁依仁科員
( 2 )補助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學校辦理學生學習輔導:學管科-王筱婷老師
( 3 )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體健科-王仁聖先生
( 4 )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社教科-梁依仁科員
( 5 )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交通費):國教科游松基先生
( 6 )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綜合球場):體健科-吳珮君科員

4.【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由本府辦理統一採購,故獲本項補助交通車之學校不用掣收據,但補助交通費學校(平和國中)仍應掣收據請款。

5.掣收款收據有誤學校名單:西寶國小、富里國小、奇美國小、松浦國小。請前述各校重新分項掣收款收據並送教育處,以利抽換。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03-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4-01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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