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欲申請100年度特教宣導活動補助款之學校及鄉鎮立托兒所,請務必於4月15日前檢送申請資料!!詳如內容說明,請 查照。
如題,
一、請申請學校於 4 月 15 日前將「特教宣導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含核章)」送府審議之外,並於期限前將「特教宣導實施計畫」及附件「100 年度特教宣導彙整表(申請學校回傳格式)」之電子檔傳送至 E-mail 信箱: jan0207@nt.hl.gov.tw ,以利加速審議、簽核之流程。
二、因作業流程及時效之緣故,請欲申請補助之學校務必於 4 月 15 日前檢送申請資料。
三、審議後核定補助之金額將於 5 月於另函通知。
如有疑問,歡迎致電至特教科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