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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內政部辦理中華民國第15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案

一、本案依選拔要點於 100 年 5 月 31 日前檢附後選人相關資料函報內政部評選。
二、選拔要點及相關表件於附件,請自行下載運用之,或參閱相關網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馮怡雁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4-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4-15 17:43:00
點閱數: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