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9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到校訪評注意事項(第一階段)
一、委員到校訪評當天午餐,請排定「上午時間」之學校代為訂購 80 元以內餐盒(收據抬頭請開花蓮縣政府),收據送交訪評委員(小組召集人)帶回教育處曾若玫小姐請款。
二、排定訪評日期,請學校校長(受評人員)務必全程參與,並事先聯絡訪談對象(教師、學生及家長等相關人員)。
三、第一階段訪評學校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南平中學、花蓮縣立富北國民中學、花蓮縣壽豐鄉溪口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文蘭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壽豐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平和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民小學、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西富國民小學、花蓮縣光復鄉大興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奇美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瑞北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樂合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吳江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